如何做到对场地的液化“综合评价”?翻遍抗震规范也没找到“平均液化指数”该如何计算?

查遍《建筑抗震设计规范》,也没见到“平均液化指数”是如何计算的。各位能告诉我是如何计算的吗?我的理解是场地中各液化钻孔的液化指数相加,再除以钻孔总孔数(即包括不液化的钻孔孔数),不知对不对?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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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蓄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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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先要将场地在判别的深度范围内不同层的液化,是否是都存在液化?如果是,就要分别评价液化等级。从安全角度出发,取其中的最危险的一层作为评价的标准,其次再将此层的液化指数相加,除以参加有用标贯试验的钻孔教,作为场地的平均液化指数。不能用场地的所有的钻孔数去除。


潜龙勿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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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建筑抗震设计规范》中不需提供平均液化指数,勘探报告应阐明可液化的土层,计算各孔的液化指数,并根据各孔的液化指数结合确定场地液化等级。

不以物喜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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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抗震规范中说:计算每个钻孔的液化指数,综合划分地基的液化等级。这应该是一种比较原则的规定,因为实际情况可能比较复杂,要具体规定综合的方法,可能顾此失彼。

“逐点判别、按孔计算”是没有问题的,问题是计算了每个孔的液化指数了,如何综合?是按各个孔的液化指数计算平均值?在很多情况下,这是不合理的,因为平均值的概念是离差正负可以抵消,显然严重液化和不液化是不能正负抵消的,因此将液化指数在水平方向进行统计缺乏依据,严格计算“平均液化指数”的概念不成立。

举一个比方,上海的地面沉降,在某些区域沉降值大于1m ,有些区域可能只有10cm ,能够用整个上海地面沉降的平均值来评价其严重程度吗?显然是不行的,那1.0m 的地面沉降所引起的种种危害是不能用10cm 地面沉降地区的没有危害来抵消的。

这里的“综合分析”和“综合评价”是指逻辑上的分析,概念上的评价,最后的结论不是一个综合准化指数的数值,而是对整个场地液化趋势严重程度的一种判别。

为什么不用综合的液化指数的数值而用分类判别?因为液化指数的计算公式并不是数学解析的结果,而是地震调查宏观资料的统计结果,只是判别一种趋势,需要依靠工程师的经验来正确运用这个统计结果。

例如,一个场地有3个液化判别孔,液化指数分别为10 、16 、17 ,平均值是14.3,按平均值判别应为中等液化,但在3 个孔分别判别应为中等、严重、非常严重,你说整个场地综合判别严重合适还是中等合适?

在实际工作中还应结合场地的特点、地层的分布、液化判别资料的可靠性,在各个孔之间的液化势矛盾比较突出时还应采用其他方法来论证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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