这样的场地应划分什么等级?

《岩土工程勘察规范》中第3. 1.3. 3 条规定:岩土种类单一,均匀,性质变化不大;无特殊性岩土,为三级地基。根据《岩土工程勘察规范》规定风化岩属于特殊性岩土。

按此规定,则有一项目:一栋六层住宅楼,长60m ,宽13. 6m,场地平坦开阔,无不良地质现象,无地下水等,属三级场地,但场地基岩出露,为白垩系强风化砂质泥岩,向下渐变为中风化,根据经验强风化砂质泥岩厚度约1. 0 ~ 1. 5m,fak约300~ 500kPa,E0 约40MPa 以上,中风化,fak约600kPa 以上,场地条件是不错的。但因为存在风化岩,该场地不能划为三级(有风化岩)应为二级地基,勘察等级亦应为二级,勘探点间距为15~30m。再据《岩土工程勘察规范》第6.9.3 条第1 款,勘探点间距应取小值,则为15m ,应布钻孔10个,而我认为布6孔足矣,甚至挖两条探槽即可,到时直接做基础的基坑,建设单位也说我这石头就露在外面,还钻什么呀?六层的住宅落在石头上还承受不起啊!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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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以物喜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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看了这个案例,真是感慨万分,大自然五彩缤纷、千变万化,能用规范的条文都对号人座划分清楚吗?显然不可能!如何处理呢?主要应该依靠工程师的经验与判断,规范只能为工程师提供指导和经验,是工程师使用规范,还是规范驾驭工程师?我们历来强调调动人的主观能动性,但在这个案例中,我们看到的却是工程师的无奈!

这是一个比较典型的岩土工程勘察分级的案例。像这样的场地,对于建造6层的住宅,从地质条件来看应该是非常好的。可就是因为有1.0 ~ 1. 5m 的强风化砂质泥岩,判为三级场地,就需要布置10 个钻孔。这位网友认为6 个钻孔足矣,究竟应该判兰级还是二级场地,关键在于怎么理解规范关于“无特殊性岩土”的规定。

判别为二级的主要依据是风化岩是特殊土。这固然没有错,但如果不加区别地按照这个逻辑去分析,可能会出现很不近情理的结果。因为除了开挖的新鲜岩面,凡是岩石都有一定程度的强风化层和残积士,如果不区分是厚层的还是薄层的,是主要的持力层还是可以挖除的表层风化岩或残积主,而一概认为是复杂场地,恐怕也是不合适的。

谁说探槽不是勘探点啊?探槽还能取得质量比较好的土样。

这个场地的强风化岩才1. 0 ~ 1. 5m 厚,中风化岩是很好的持力层,场地是比较好的,勘探点间距可以取30m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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