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读GEO5中的结构重要性系数

摘要:介绍GEO5中结构重要性系数对计算结果的影响,以及如何为结构重要性系数取值。

当用户在使用GEO5中的挡土墙设计、深基坑分析或扩展基础设计等模块,且依据GB 50010-2010(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)或其他结构设计规范(钢结构或砌体结构)验算结构截面强度时,需要输入一个重要的参数,即结构重要性系数(GB 50153-2008, 8.2.2-1)。

结构重要性系数只对结构的截面强度验算有影响(对倾覆滑移等验算无影响),其主要影响是改变作用组合的效应。例如,对于一级结构,可以设置结构重要性系数为1.1,此时,在进行结构截面强度验算时,作用组合的效应(如轴力、弯矩或表示几个轴力、弯矩的向量)设计值将乘以1.1。

注:如果用户没有选择中国规范作为“材料和结构规范”,则不需要输入结构重要性系数。例如用户在重力式挡土设计模块中,如果在【分析设置】界面,“材料和规范”选项卡中选择“混凝土结构设计”为“美国规范ACI318-11”,“圬工砌体”选择“欧洲规范EN1996-1-1(EC6)”,则不需要输入结构重要性系数,如下图。即,结构重要性系数仅当采用中国规范验算结构截面强度时才需要。

对于有地震作用的地震设计状况,依据GB 50010-2010(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)或GB 50003-2011(砌体结构设计规范)进行结构强度验算时,还需要考虑截面承载力抗震调整系数(GB 50010-2010, 3.3.2;GB 50003-2011, 10.1.5)。该系数用于增大地震作用下结构的截面承载力,可以在「分析设置」界面「材料和规范」选项卡中设置。需要注意的一点是,当有地震作用时,不考虑结构重要性系数的影响,即结构重要性系数在有地震作用时,无论用户输入的值是多少,软件都自动取值为1

根据GB 50153-2008(工程结构可靠性设计统一标准)中表A.1.7的规定,对于持久设计状况和短暂设计状况,一级结构的重要性系数取值不应小于1.1,二级结构不应小于1.0,三级结构不应小于0.9。对于偶然设计状况和地震设计状况,结构重要性系数取值为1.0。

更多有关结构重要性系数的详细介绍,大家可以查看GEO5用户手册/规范和分析方法/验算方法/中国规范章节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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